项目概况
漳州分行2021年“深化安防科技应用”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ZCG【2021】021号
项目名称:漳州分行2021年“深化安防科技应用”项目
预算金额:18.4882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4882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系统的安装和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3日 至 2021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13室
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漳州分行2021年“深化安防科技应用”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DHZZCG【2021】021号、漳州分行2021年“深化安防科技应用”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漳州分行2021年“深化安防科技应用”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地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13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DHZZCG【2021】021号
项目名称:漳州分行2021年“深化安防科技应用”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4882.2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84882.2元
投标保证金:1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 进口 |
数量 |
简要需 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1-1 |
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
否 |
1(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184882.2 |
18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系统的安装和调试。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3日至2021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13室
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获取
售价:200元/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1-09-13 09:3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2号
联系方式:0596-2972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13室
联系方式:0596-252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蔡
电 话:0596-2520415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